摘要:本公告受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7,截止日期:2021-5-20,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乌海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乌海市精神智障人员社会福利院项目一期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乌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编号:SYD-GC-2021-0209-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乌海市精神智障人员社会福利院项目(一期)项目澄清、更正文件
澄清文件编号:SYD-GC-2021-0209-1
各投标人:
一、针对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乌海市精神智障人员社会福利院项目(一期)项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澄清如下:
1、招标控制价为:
大写:叁仟壹佰零柒万壹仟柒佰零捌元整;小写:¥ 31071708元;
2、招标清单工程量出现偏差或招标清单丢项、漏项时,需按照有利于项目进展认定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大于或小于实际工程量,则据实计算。
3、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符时,按照施工图纸调整且需有利于项目进展。
4、信息价内没有选用市场材料价格的或信息价装饰材料,投标人综合考虑,需满足施工图纸与工程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跟踪审计等共同认质认价。
5、工程材料价格采用信息价进行调整,不考虑施工期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6、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7、地沟选用图集号设计说明详见图纸内容。
8、餐厅外墙涂料详见图纸内容。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更正内容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更正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人应在2021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前”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人应在2021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人应在2021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前”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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