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项目(项目编号:XNHY2021-S-001)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南开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4.09 | 截止时间: | 2021-04-15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0,截止日期:2021-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开区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南开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NHY2021-S-001)更正公告,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项目(项目编号:XNHY2021-S-0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NHY2021-S-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3-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①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时。
③磋商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时。
④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CMA认证证书附表中具备与承担抽检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理化和微生物检验项目(下称2015年版规范)对比CMA认证证书附表中的“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均符合的检验项目须达到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60%以上。如有不满足的(石棉除外),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办理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变更,确保能够按照检验需求书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检验项目(石棉除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供应商CMA认证证书附表中具备与承担抽检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理化和微生物检验项目(下称2015年版规范)对比CMA认证证书附表中的“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均符合的检验项目须达到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40%以上。如有不满足的(石棉除外),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办理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变更,确保能够按照检验需求书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检验项目(石棉除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1-04-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联系方式:022-2352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别墅一楼
联系方式:022-2385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艳杰
电 话:022-23859508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XNHY2021-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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