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二,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100150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变更内容: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二)
各投标人: 现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资信——投标人有效业绩:满足资格要求的得60分,2016年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每多一项负压病房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加10分,加满为止(联合体各方提供业绩均可加分,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项目的业绩,但一个业绩只能计算一次)。负压病房业绩证明资料指①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②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③合同协议书和第三方证明资料,①、②、③任选其一即可。” 疑问:负压病房作为2020年度新冠疫情后一个新型概念病房,多数项目于2020年末、2021年初方才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均处于实施阶段。且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时,部分施工企业作为援建单位参加各地新冠疫情救治、隔离负压病房施工。作为援建项目,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收取任何报酬,仅有当地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工作组等主管部门的感谢信或表彰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问对于负压病房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答:负压病房并非新概念,本项评分标准不作修改。 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且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疑问:1.本项目涉及到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房屋加固后是否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如须检测,贵方在进行初步设计及初步概算时是否已经考虑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费及结构加固施工过程的材料等检测费用。 答: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和加固材料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涉及到净化工程:请贵方明示本项目涉及到净化区域的洁净等级以方便设计选材、设备配置等事宜。 答:九到十楼病房区域洁净等级按三级考虑,九到十楼其余区域及其余楼层所有病房及辅助用房达到感染控制相关规范要求。 3.本项目已经进行初步设计及初步概算,且项目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合同,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进行清单报价,为方便投标人投标组价、核算项目成本,请贵方公布本项目的初步概算书。 答:详见附件《招标总价概算汇总表》。 4.本项目涉及到电梯采购及安装,且本项目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合同,请贵方公布电梯参数要求,为方便投标人投标报价。 答:层站:12层 11站;速度:1.75m/s;载重:1600Kg;类型:有机房电梯;外包围与外墙面材质一致;其余要求详见井道图。 5.初步概算属于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之一,请贵方公布本项目的初步概算书。 答:详见附件《招标总价概算汇总表》。 6.本项目约定的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为:本项目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即,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施工期间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搬运、夜间施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疫情期间增加措施费等)、工程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施工协调、生产培训,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整体验收,质保期内缺陷修补,工程保险、各种变更手续办理、政策性价格调控、各类施工风险的把控等所有费用。 疑问: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是否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风险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则本项目属于无限风险合同,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的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能力,合理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范围,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00-2013)第3.4.1条款中“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均不调整合同价格。招标范围以外的工程如有增加,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招标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即,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施工期间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搬运、夜间施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疫情期间增加措施费等)、工程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施工协调、生产培训,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整体验收,质保期内缺陷修补,工程保险、各种变更手续办理、政策性价格调控、各类施工风险的把控等所有费用。 招标合同专用条款: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在验收之日实际建成规模少于招标范围,按照本合同单方造价核减EPC总承包少装部分投资,或由承包人推返相应投资费用。(2)工程施工若偷工减料存在缺项漏项,发包人按照承包合同清单造价(若无清单造价则按设计概算)在EPC合同中扣减相应费用。(3)由于国家税务机关税率变化,相应调整EPC合同费用。(4)合同总价不调整的原则是:施工期间无论工程量增减、工程(材料、机械、人工)费用的市场波动、设备型号的变更替代、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措施难易、各类手续办理阻力大小等均不做调整。 疑问:1.专用合同条款14.1.2与合同协议书中对于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前后矛盾: 1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各种变更手续办理、政策性价格调控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但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为:由于国家税务机关税率变化,相应调整EPC合同费用。 答:除国家现行税率调整外不调整合同价格。 2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为:施工期间无论工程量增减、工程(材料、机械、人工)费用的市场波动、设备型号的变更替代、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措施难易、各类手续办理阻力大小等均不做调整。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均不调整合同价格。招标范围以外的工程如有增加,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专用条款:(1)在验收之日实际建成规模少于招标范围,按照本合同单方造价核减EPC总承包少装部分投资,或由承包人推(错别字,应为:退)返相应投资费用。(4)合同总价不调整的原则是:施工期间无论工程量增减、工程(材料、机械、人工)费用的市场波动、设备型号的变更替代、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措施难易、各类手续办理阻力大小等均不做调整。以上二条对于epc总价合同价格描述前后矛盾。 答:删除“(1)在验收之日实际建成规模少于招标范围,按照本合同单方造价核减EPC总承包少装部分投资,或由承包人退返相应投资费用”,以“(4)合同总价不调整的原则是:施工期间无论工程量增减、工程(材料、机械、人工)费用的市场波动、设备型号的变更替代、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措施难易、各类手续办理阻力大小等均不做调整”为准。 2.根据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中对本项目合同总价风险的约定,该合同属于无限风险合同,为确保贵方项目顺利推进,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贵方将调整总价合同风险范围,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增加以下内容:因招标人使用需要导致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用途改变时,合同总价可调。 答: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为确保贵方项目顺利推进,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向贵方申请延长本项目的投标准备期,以确保投标人有合理时间进行设计深化优化。 答: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四、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完成产值的80%。待政府审计部门对工程款审计确认后,累计支付至最终审计确认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0年2月26日发布的建办市【2020】5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七)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建议贵方重新约定审计结算方式。 答:付款条件不作修改。 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总则”部分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疑问:1.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前期的设计、咨询单位是否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参与了本项目前期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则违反了: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投标活动公平原则的内涵之一是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获取的信息或获取信息的途径一致,即信息公平。前期设计、咨询单位掌握了更全更完整的信息资料,对于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公平,违背了招投标法的公平原则。 答:本项目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如允许参与了前期设计、咨询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为维护招投标公平原则,请贵方延长本项目的投标准备期。 答: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六、本项目涉及结构加固,为保证结构加固设计方案及其他专业工程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请贵方提供以下资料: 1.原始建筑设计所有专业图纸,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专业竣工蓝图、计算模型等。 答:初步设计时已经考虑,按现有图纸执行。 2.《地质勘查报告》、原土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资料;以往有修缮、加固过的过程资料; 答:初步设计时已经考虑,按现有图纸执行。 3.建议贵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公司,对该建筑进行检测鉴定,查明房屋的安全情况;混凝土强度等级、碳化情况;砖墙的强度等级、风化情况;钢筋的数量、等级;地基承载力情况,以及使用过程中是否有改造,是否有裂缝,是否出现过基础沉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提供设计单位作为后续改造设计重要依据。 答:初步设计时已经考虑,按现有图纸执行。 4.提供本栋建筑原始建筑图,并标注需要拆除的内容、新增的内容,方便阅读图纸;同时提供原建筑结构图、结构模型,核对拆除、新增内容对结构的影响,进行后续结构设计。 答:初步设计时已经考虑,按现有图纸执行。如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到现场查勘。 5.本栋建筑有新增电梯,应提供电梯使用需求等参数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答:层站:12层 11站;速度:1.75m/s;载重:1600Kg;类型:有机房电梯;外包围与外墙面材质一致;其余要求详见井道图。 6.请贵方明确本项目的负压病房、净化区域的使用要求、洁净等级等,以方便材料、设备选型。 答:九到十楼病房区域洁净等级按三级考虑,九到十楼其余区域及其余楼层所有病房及辅助用房达到感染控制相关规范要求。 7.该楼是否配有中心气站,如果无,该中心气站预算是否已经包含在本次投标预算范围内。 答:医用气体接入医院现有中心气站。如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到现场查勘。 8.1层、10层如果设置净化空调,因层高关系影响,无法吊装,原布局无空调机房位置,是否考虑增设机房位置,减少其他区域使用面积。 答:1层PCR实验室机房可设在室外、10层机房可设在屋顶。 七、本项目的施工费用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但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8029.79万元(含暂列金额¥1047.40万元,不含医疗设备购置费),我公司认为施工费用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与暂列金额¥1047.40万元矛盾。请确认。 答: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本项目指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可能发生工程)而暂列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干预和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需要经招标人确认后决定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只能按招标人的指示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投标报价时请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 八、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请初步设计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初步概算。 答:详见附件《招标总价概算汇总表》。 九、请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2.1款中的招标文件基础资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 答:已提供、请在交易中心系统招标文件菜单中的其他附件、图纸等文件中下载。 十、招标文件前附表3.7.3款中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签章均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除外)。”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只是附各方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即可? 答: 联合体协议书附各方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即可 。 十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评分因素”投标人有效业绩:2016年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每多一项负压病房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加10分,加满为止(联合体各方提供业绩均可加分,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项目的业绩,但一个业绩只能计算一次)。请问:因负压病房只是医院中的一部分,负压病房业绩是否无面积和金额要求? 答: 负压病房业绩无面积和金额要求 。
因本项目答疑时补充了初步设计概算,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本项目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如下: 1.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4月13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原定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5号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现变更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7 号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其余要求不变。
招 标 人: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