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湖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监理与档案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3.16 | 截止时间: | 2021-03-25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6,截止日期:2021-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湖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监理与档案管理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361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湖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监理与档案管理项目磋商更正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36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监理与档案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25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3页包二:湖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监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拟投入的检测仪器设备》中:“1、证明材料上注明投标人单位的,且依据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功能的全面性、先进性及测试方案的科学合理、完善程度以及与项目实际相契合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设备仪器提供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仪器设备有所欠缺,不能适应项目需求的,计0分,未提供不计分;”修改为“1、证明材料上注明投标人单位的,且依据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功能的全面性、先进性及测试方案的科学合理、完善程度以及与项目实际相契合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设备仪器提供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8分;仪器设备有所欠缺,不能适应项目需求的,计0分,未提供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正达
电话:1521101772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联系人:张小强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221153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刘卓、李正达
邮编:410003
电话:0731-84514487
电子邮箱:185719062@qq.com
关键字:监理,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