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水务局2020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安-岳池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3.0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安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水务局2020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第四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岳池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编号:511621202100007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21202100007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水务局2020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第四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致各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岳池县水务局2020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验收标准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现更正为“三、验收标准 采购人履约验收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更正为“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合同法”现更正为“民法典”。
开标时间和其他内容均不变,请各位供应商自行查看补遗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不便敬请谅解。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更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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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水务局 |
地址: |
岳池县建设路东段29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7606372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鸿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站前大道东段中迪国际社区101-212鸿冠建设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1778017345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杜老师 |
电话: |
1778017345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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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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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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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水库,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