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绿春县骑马坝乡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四标段答疑函,所属区域:云南-红河-绿春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2531202100014001001 |
标段名称: | 绿春县骑马坝乡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四标段)- |
变更内容: |
现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中要求的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中要求的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要求前后不一致,具体的资格要求以哪一条为准,请贵公司予以解答。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笔误,投标人企业资格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