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动科院实验室/农学院草业科学系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1.0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7,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农业大学动科院实验室/农学院草业科学系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583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动科院实验室/农学院草业科学系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58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动科院实验室/农学院草业科学系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增加进口仪器设备采购说明:
1.投标人应自行按照海关的要求确定所投产品(包含配套产品)是否属于免税进口货物,如非免税进口货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关税等税费。采购人将默认为该部分货物投标报价中已含税,不再另外支付税金。
2.涉及惩罚性关税的进口货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惩罚性关税费用。采购人将默认为该部分货物投标报价中已含惩罚性关税,不再另外支付税金。
3.进口仪器中如包含国内供货产品,应在投标货物清单中对国内供货产品单独说明并报价,国内供货部分开具发票,并附明细账,产生的税费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部分税金。
4.进口货物如电脑等需要3C认证、能效认证等强制认证的,由投标人自行认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采购人只认可通过海关认证后的产品。
5.进口货物投标,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外贸代理服务费,该费用须包含在货物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不得单独列支外贸代理服务费。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谢琳
电话:0731-8571837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联系人:马科长
邮编:/
电话:0731-8463528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B座25楼
联系人:谢琳、余欣怡、李杰夫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718371
电子邮箱:892710585@qq.com
关键字:仪器,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