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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2023年度零星快递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2021-01-05 17:0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厦门 招标业主/代理:  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05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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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厦门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2023年度零星快递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一)补充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快递,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HCXM2020-244-Z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2023年度零星快递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一)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第一项条款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第二项条款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等行业除外)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1年01月20日(三)午09 :00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联系人:林先生0592-5379653

 

 

招标人: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04

关键字:快递,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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