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城北区区属学校课桌凳、讲台、档案室设备、报告厅排椅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城北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北政采购(2020)33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北政采购(2020)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北区区属学校课桌凳、讲台、档案室设备、报告厅排椅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完善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 报价 (30)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 (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 技术 水平 (53) 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节能和环保: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 提供所投产品相关材料或配件检测报告,每一项检测报告得4分,满分20分。 3 履约 能力 (9分) 类似业绩情况:提供自2018年以来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包含:①实施计划②实施团队③实施进度④质量控制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1分,满分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供的不得分。 4 售后 服务 (5分) 1、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和特色。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1分,满分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5 本地化服务能力 (3分) 在西宁市有服务机构的或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该评分办法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细化,但原则上不能改变评分标准中的类别,确需改变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 类别 项目 满分 分值 评标标准 投标报价35分 报价分 35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5%)×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技术水平44分 技术参数 40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完为止。 节能和环保 4 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得1.5分;投标产品为环保产品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 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21分 类似业绩情况 5 提供自2018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5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包含:①实施计划②实施团队③实施进度④质量控制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1分,满分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 9 1、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和特色。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售后服务相关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2 在西宁市有服务机构的或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该评分办法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细化,但原则上不能改变评分标准中的类别,确需改变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城北区朝阳西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1-5507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城北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城北区朝阳西路2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周婧
项目联系方式:0971-8170840
附件信息:
课桌凳讲台档案室设备招标文件 (二次)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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