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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大成镇双乐村委会上坑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020-12-17 02:00: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茂名-信宜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2.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茂名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大成镇双乐村委会上坑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所属区域:广东-茂名-信宜,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983-202012-246-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成镇双乐村委会上坑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6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五点5、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清单方式且低于本项目预算审核价(预算金额2296528.16元)的96%(下浮率>4%)进行报价,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单位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争,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进行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澄清/更正为:5、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清单方式且低于本项目预算审核价(预算金额2296528.16元)的96%(下浮率>4%)进行报价,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单位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规费、税金是强制性费用,必须按国家、省及工程所在地规定列出费用名称和标准计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所列金额填报,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如有按分部分项项目费计入的暂列金额或有部分注明按暂估价计入招标控制价的材料设备费,该项费用不列入投标竞争的范围,投标报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公布的暂列金额或材料暂估价进行报价,不得调整,属软件误差的除外,否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0 年12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地址: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8-828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宜市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宜市新村一路62号三楼302室(新里开发区三区十七单元)

   联系方式:0668-655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668-6557768

附件

采购文件


发布人:信宜市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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