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GXJSZ2020-1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所属区域:广西-桂林-龙胜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经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6278343.47元【其中:预算价38654526.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90488.68元,规费2512180.4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332372.37元,其他179808.1元),增值税3821147.62元】。
本工程预算价38654526.7元即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290488.68元,规费2512180.4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332372.37元,其他179808.1元),增值税3821147.62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370226.7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公布)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陈仁书 联系电话:0773-751057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琳 联系电话:0773-8985398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信息:
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公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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