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运河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沧州-运河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2.1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沧州沧州市运河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沧州-运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招标编号:HBZZ-CZZB-20-12-0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HBZZ-CZZB-20-12-03
采购人名称:
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韩丽
0317-20922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层1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立卫
15383175675
首次公告日期:
2020-12-11
更正事项:
Annc-File
更正内容: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条“(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更正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第三条“(2)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并且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更正为“(2)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报价表”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文件。4、更正后的文件已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信息遗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0-12-11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关键字:其他,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