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4,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全彩小间距电子屏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SDFZ20201112-135,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FZ20201112-1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全彩小间距电子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范围。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在职人员)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2020年上半年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提供与本地(伊犁州)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原件及本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售后服务人员清单;投标人为本地(伊犁州)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为生产商或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范围。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在职人员)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2020年上半年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提供与本地(伊犁州)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原件及本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售后服务人员清单;投标人为本地(伊犁州)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四川路295号
联系方式:(0999) 782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58号(呼勒佳宾馆院内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 话:15276327404
附件信息: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全彩小间距电子屏采购项目(更正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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