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门诊部导诊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FEGD-CT2092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2000-202010-026-01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门诊部导诊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总则增加第7点: “7.项目内容:预计每年人次33961人,最终项目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项目自合同约定实施之日起至采购预算用完或合同到期日为止。 项目内容 预算单价上限价 (单位:元/人次) 预算总价 (单位:元) 服务期限 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门诊部导诊服务采购项目 99.00 10800000.00 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备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上限价,否则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2)项目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月劳务派遣费结算=服务总人次×单价-不达标扣罚总额。 3)如中标单位考核多次不达标且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三)服务标准附则 更正为:“ 附则: 1、工作场所不能拍照,与工作相关信息不能通过任何途径上传网络,客户个人信息不许对外泄露,否则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法律责任。 2、中标人在运作过程中所开展的其它增值服务,需获得采购人的同意。 3、罚则:以上服务标准每项细则如有未能完成、达不到服务标准,各项扣除1分。每分扣罚标准按总服务费的1.5‰折价扣除。若服务标准不达标率达到2‰以上(不达标率按当月不达标人次除以当月导诊总人次计算),采购人可从月度服务总费用中加倍扣罚(由1.5‰增加到3‰)。 4、按指引单有漏检项目、报告装订错误等对医院或第三方造成伤害、岗位人数不足、迟到、早退或被客户投诉,均视为不达标一人次。 5. 合同解除:若连续两个月服务标准不达标率达到2‰(含2‰)以上(不达标率按当月不达标人次除以当月导诊总人次计算),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约协议,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4.1更正为:“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采购预算单价上限价”制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单价上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 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4.投标费用 第(1)点更正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服务类计算,以采购预算总价作为计费基数,按标准收费(含招标过程中专家评审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5、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内容。 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商务技术评分表”序号3和序号4更正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审内容 投标人(…) 3 业绩情况 16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6分。 注:(1)业绩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须按照第六部分《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填写,“业主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为必填项,漏填不得分。(3)未列入《业绩情况一览表》的项目业绩,不得分。(4)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4 服务评价 8 评委就上述“业绩情况”评审项中业主单位出具的好评(评价结果为“满意”或“90分以上”或“优秀”或同等含义的),每提供一份好评评价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上述第3项业绩合同对应的业主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价格部分 “开标一览表”更正为以下内容:“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门诊部导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EGD-CT20929 项目内容 投标单价报价 (人民币:元/人次) 服务期 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门诊部导诊服务采购项目 大写: 小写: 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 2.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人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采购预算单价上限价,否则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项目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月劳务派遣费结算=服务总人次×单价-不达标扣罚总额。 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项目所产生的政策性收费。 4.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5.为方便开标,此表除应附入投标文件外,此表复印件还应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一同装在唱标信封内密封提交。 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没有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说明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8、获取招标文件延期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备注:原在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登记、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
更正日期:2020 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60-8882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方式:020-8364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60-88713233
附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