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2020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8,公告主要内容为:双鸭山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流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双鸭山-集贤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2020,招标编号:S2305002305014588,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项目施工流标公告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2305002305014588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20年10月29日09时在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并于当晚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评审结果。
招标人2020年11月02日收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邮寄的评标报告,同日收到本项目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质疑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和监管部门2020年11月02日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递交了调取了评标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评分表的报告,经查发现评标专家存在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打分的行为和未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书写详细扣分理由。
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于2020年11月06日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与原组专家核实以上问题,经原组专家签字确认评标专家确实存在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打分的行为,且未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书写详细扣分理由。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决定本项目流标,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集贤县集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畜牧局住宅楼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69-4660026
监督部门:集贤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体育街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469-46790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945788885
电子邮件:4985167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