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梧州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转运站压缩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梧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WZZC2020-G1-050033-GXTZ,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0-G1-050033-GXT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型转运站压缩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履约保证金为: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3%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现更改为: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3%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3%向采购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招标文件内其余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2.本项目原付款条件为: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货物发出前,采购人可到达现场对货物进行初步查验(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报价必须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初步查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如初步查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用款手续,获批准后即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的80%给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现更改为: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货物发出前,采购人可到达现场对货物进行初步查验(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报价必须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初步查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如初步查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用款手续,获批准后即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的80%给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免收履约保证金的,则按中标金额的3%向采购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招标文件内其余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价格分原为:(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该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该产品的评标报价=该产品的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现更改为:(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该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该产品的评标报价=该产品的投标报价×(1-10%)。
招标文件内其余部分对应更改。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0点00分,招标文件内其余时间对应更改。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梧州市长洲区环境卫生服务站
地 址: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万宝楼
联系方式: 刘先生,1387748990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32号1栋3单元402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 0774-203123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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