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第一标段第3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双鸭山 | 招标业主/代理: | 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0.1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双鸭山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第一标段第3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双鸭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S230500230501427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第三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
招标编号:S2305002305014274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8日09时00分”,变更改为“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00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时0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5日09时00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变更改为“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8日09时00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2020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2020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
5、本澄清文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102号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045146789
监督部门: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0469-4285016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945788885
电子邮件:498516777@qq.com
关键字:其他,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