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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0年11月-2021年10月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石脑油(包-B3-炼油用石脑油)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0-10-16 17:06: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0.16 截止时间: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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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6,截止日期:2020-10-2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0年11月-2021年10月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石脑油(包-B3-炼油用石脑油)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201022A/B/C-0615-13115-B3,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关键字:能源化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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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对2020年11月-2021年10月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石脑油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022A/B/C-0615-13115-B3

    2.项目内容:2020年11月-2021年10月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炼油用石脑油
1200000.00

包-B3-炼油用石脑油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31日、中石化各相关使用单位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执照,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商单位缴纳的自标书售卖期为止的半年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给予的风险停用期内。 4.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给予的违约处理停用期内。 5.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含有石脑油;流通商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有石脑油。 6.自有运输提供自身运输资质证书,外委运输提供合作运输商的运输资质证书和与其签订的协议。同时道路运输需提供运输人员所属道路运输公司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车辆运输协议、船只运输协议以及火车发运站的运输协议有效期必须在一年(含)以上,且覆盖框架协议有效期。 7.提供符合石脑油存储要求的自有储罐证明或租赁储罐协议,并出具相应罐体一年内的年检证明,其中租赁储罐协议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以上,且覆盖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有及租赁储罐的罐容量需大于或等于招标总数量的24分之一。 8.提供自有或租赁储罐内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合格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一份,抽样地点必须是自有或租赁储罐,需能在储罐自有证明或租赁储罐协议中的找到对应的罐号。 9.提供最近一年地级市以上合法注册和外部独立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和财务审计报告、所得税纳税凭证。 10.提供允许招标人在其开户银行进行财务情况查询的授权书(授权书范文见招标文件附件2)。 11.提供招标文件中所列《供应商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13日 8:00至2020年10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30。

    15.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0月27日 09:30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思超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采用两段式竞争报价招标法,第一阶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首次执行价格及首次各供应商供货份额,牵头企业与所有入围中标候选人签订框架协议,使用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份额分配原则选择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当首次订单执行完或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采购价格时,开始第二阶段招标。第二阶段招标采用竞争性报价的方式,由使用企业发起,向所有入围中标候选人发布竞争性报价邀请书,入围中标候选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应邀,应邀的中标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竞争性报价的次数不限。 1.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第一阶段实际供应商需向各使用企业支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否则不予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开始,每次招标后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各企业实际供应商需向各使用企业支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现金,否则终止框架协议。各使用企业应在项下订单交货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框架协议期满时扣除中标服务费后返还。 2.履约考核。 (1)各使用企业根据每次招标结果书面通知实际供应商到货日期,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需1个工作日内对到货日期进行确认并反馈(书面或邮件)反馈给使用企业。若供应商晚于约定日期交货超过3个工作日,中国石化有权与供应商取消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实际供应商需按时按量交货。使用企业需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及份额分配原则书面通知供应商交货数量,若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因供应商原因交货数量不足企业实际需求量的90%,中国石化有权与供应商取消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当出现供应商供货质量不合格时,使用企业按各自质量控制措施执行。 " 。

    19.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上海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2)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未到期,单方面提前中止合同执行的。5)在线购买标书操作及支付有问题的,请咨询400-819-8786;(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6)详细评审过程中的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3)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二)额外提示:(1)本招标项目仅要求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管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该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招标工作人员(或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如需投标人提供EXCEL版报价的,允许投标人以邮件方式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进行投标,则需要提前和招标中心进行确认,得到招标中心同意后方能前来。。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毅
电 话:
021-58661528(优先邮件联系)
电 子 邮 件:
wzzhyi@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王思超
电 话:
010-69334037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