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河南师范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室外运动场工程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师范大学,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室外运动场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室外运动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1132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3.2.1 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每周不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3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7天内补交,并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2万元;7天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5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前述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3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果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低于10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20%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20﹪。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20000元/天·人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10000元/天·人支付违约金。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40%,并每拖延工期一天按30000元/天加扣延误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40%,并每拖延工期一天按30000元/天加扣延误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现变更为:
3.2.1 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每周不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7天内补交,并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1万元;7天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2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前述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果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低于10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20%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20﹪。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2000元/天·人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施工现场进行打卡签到,否则,按1000元/天·人支付违约金。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40%,并每拖延工期一天按2000元/天加扣延误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的40%,并每拖延工期一天按2000元/天加扣延误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21. 补充条款
增加:
21.21当下疫情防控已成常态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由于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工期延期及费用增加等因素,现场自备测温仪、医用口罩、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等防护、消杀物资,自行承担工期及费用损失。承包人应制定并有效落实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以及疫情防控预案。听从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指挥、领导、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进出场工人身份登记及体温监测,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发包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注:其他内容不变。
五、变更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35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6517209999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茹岗社区2楼
监督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3696569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