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乌海乌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招标答疑文件,所属区域:内蒙古-乌海,所属行业分类:弱电工程,招标代理: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2020CXWG021-SG-SG-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乌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
招标答疑文件
答疑文件编号:2020CXWG021-SG-SG-01
各投标人:
针对乌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招标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疑如下:
1、因本项目分两期施工,故本次招标总工期无法确定,故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合同约定”,投标人自行编制工期进度安排,综合楼工期按90日历天编制工期进度安排。
2、本工程材料暂定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已在工程量清单中明确,材料暂定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按招标工程清单中明确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材料暂定价部分内容由本工程中标单位在招标人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
3、本工程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本工程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乌海市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弱电清单中《主要设备参数表》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依据。
5、本次招标中“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监控、门禁(门禁、巡更、停车场道闸)及停车场(自动定位)系统”、“医护对讲、ICU探视及手术示教系统”、“公共广播及智能会议系统”五个系统评分办法中对提供同一品牌一致性证明给予加分,上述五个系统可选供应商均在三家以上,且不要求厂家授权,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行为。
6、本次招标为工程招标,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所列技术标准和要求不作为资格条件和加分条件,资格审查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其他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关于产品参数评分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重要参数打分表内容为准。故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所列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行为。
7、评分办法中关于业绩打分因素不作调整。
8、本工程使用方为乌海市人民医院,医疗行业对弱电系统稳定性要求较高,所有与本工程相关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故要求本次投标提供相关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资料。
招标人:乌海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