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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0-08-22 17:15: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聊城-莘县 招标业主/代理:  莘县通运路10号(莘县农业农村局)/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莘县通运路10号(莘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聊城【聊城市】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聊城-莘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莘县通运路10号(莘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莘县通运路10号(莘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780635762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县(区)卫育北路36号临街楼3楼
        联系方式:19906350510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220200200015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20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标段三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力工程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承装类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可兼投。”
        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承装类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可兼投。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敏        联系方式:19906350510
关键字:其他,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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