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2000-202006-043-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但是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提供“资格声明函”的格式。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的说明。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的说明。
回复:“资格声明函”请参照以下格式,详见如下:
表5-15 资格声明函
致: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司参与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编号: 442000-202006-043-0017)的招标活动,我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不是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
(二)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情形。
(三)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四)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我公司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六)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承诺项目不进行分包
(七)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
我司承诺参与招标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并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相关文件如下: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0 年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17号
联系方式:0760-86128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8724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艳秋
电话:0760-88331748
附件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