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酒泉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酒泉,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采购业主: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招标编号:2020zfcg0025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中标公告第二次更正公告
受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2020zfcg00257
3.隶属品目:公路管理与养护
4.隶属行业:公路管理与养护
5.首次公告日期:2020-05-14 11:28:57
6.原公告地址:http://ccgp-gansu.gov.cn/web/article/4028828172112ccd0172113a43eb004d.html
7.PPP项目标识:非PPP项目
8.购买服务项目标识:非购买服务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原公告中: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6440万元 ” 现更正为: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644万元”
2.更正日期:2020-05-18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戴麒湾
2.联系方式:1814379049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区明珠西路5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先生 0937-288816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戴麒湾 1814379049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或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或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