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宝山区宝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双鸭山市宝山区宝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三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双鸭山-宝山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5.0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0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双鸭山双鸭山市宝山区宝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双鸭山市宝山区宝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三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双鸭山-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双鸭山市宝山区宝运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流行期间,为贯彻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开标及评标,取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及递交资料等所有相关内容,并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到场及递交原件事宜,均已本条为准:本次开标不需要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不需要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带原件的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均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内容为准。工期更正为:5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监督单位:双鸭山市宝山区林业工作站
联系电话:13555182126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双鸭山市宝山区环卫路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0464603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6232888
电子邮件:rihuizhaobiao@163.com
关键字:工程,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