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4.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23,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300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2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300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4日
四、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1包:采购预算:160元,最高限价:160元;第2包:采购预算:120元,最高限价:120元;第3包:采购预算:120元,最高限价:120元。”
现更正为“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1包:采购预算:160万元,最高限价:160万元;第2包:采购预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第3包:采购预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联系人:刘隽 电话:8528617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开银、李正达 邮编:410003
电 话:0731-84514487 传真:0731-84514487
关键字:其他,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