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合肥安徽省2020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2019FACZ466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安徽省2020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9FACZ4660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2020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FACZ4660)第1包取消中标供应商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4496500.00元)。 安徽省2020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FACZ4660)第3包取消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变更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2020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闫登明
电话:0551-66223736、66223646
邮编:230001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衷心感谢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供应商积极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2020年03月18日
上一篇:青海大通县重度残疾人托养能力提升(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下一篇:[信州区]江西省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区信投实业有限公司上饶市第四中学三江校区设计项目(项目编号:RHZB-2020-016)公开招标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