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顺义区[顺义]地下管线及井盖设施巡查维护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顺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PLAN-XM-00048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地下管线及井盖设施巡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PLAN-XM-00048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马忠悦
项目联系电话:010-59123750-2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2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2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地下管线及井盖设施巡查维护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00212_1200545.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019年6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及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原件。”现变更为“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19年6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5.3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章第5.2项规定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提交和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由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现变更为“投标人未按本章第5.2项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由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
三、原招标文件第7页“注:3)投标人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开标活动。参加开标时,要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现变更为“投标人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开标活动。”
四、删除原招标文件第9页“附件:(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符合性审查标准》中第17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开标会议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或未提供2019年6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者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原件的”现变更为“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未提供2019年6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的”。
六、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010-6942798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嘉、马忠悦 010-5912375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