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9,截止日期:2019-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0月1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442000-201910-hj36-009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分表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 1.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5页第五条“1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5: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变更为:1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5: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 2.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八条“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5时00分。”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5时00分。 3.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十条第“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日15时0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15时00分。 4.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34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部分评分表/序号5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教育类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得1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得1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收付款证明复件印加盖公章(如银行回单、发票等),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未列入《2017年以来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的项目业绩,不得分。(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供评委查验,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6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998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老师 | 联系电话:0760-882911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
联系人:欧向然 | 联系电话:020-87251207 |
传真:020-87251207 | 邮编:510500 |
(三)采购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侧 |
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电话:0760-88291180 |
传真:0760-88291180 | 邮编:5284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