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通城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TCXZFCG-201909043000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通城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通城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编号:TCXZFCG-201909043000001)于2019年9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故现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该项资格条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是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同阅读。
采 购 人: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