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9年08月2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440604-201907-20003-0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作为采购人的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 一、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17 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2、招标文件P17 6.付款方式 注2.“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五、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冯工 | 联系电话:0757-8307748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31574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南区)3号楼1301之一、1302-1303、1308-1310单元 |
联系人:曹永雄 | 联系电话:0757-22317163 |
传真:0757-22317173 | 邮编:5283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海滨路十四号 |
联系人:李彩娟 | 联系电话:0757-83315749 |
传真:0757-83315749 | 邮编:528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