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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清运收集电动车澄清/更正公告
2019-06-27 02:30: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2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垃圾清运收集电动车澄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6月12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垃圾清运收集电动车(441502-201905-438101-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保证金交纳形式描述前后不一致,需对其作澄清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描述前后不一致,其中招标文件第14页“17.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与第41页“注: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转帐、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条款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现作澄清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招标文件第41页“注: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转帐、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条款要求的内容为准,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包括: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符合规定相关非现金形式提交。

   即投标保证金交纳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符合规定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314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139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人:钟光锦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0660-3333133 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334号
联系人:黄裕驥 联系电话:0660-3326380
传真:0660-3326380 邮编:5166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6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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