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通城县“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工程建设1.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修改,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城县,所属行业分类:玻璃,招标代理: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通城县“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工程建设1.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
采购项目修改公告
现对通城县“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工程建设1.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XZFCG-201904012)标包1、标包2、标包3作以下修改:
1.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综合能力(7分)”评分标准中“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玻璃钢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的得1分,为副会长单位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删除,不作为评审因素。
2.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中“综合能力(7分)”更改为:“综合能力(4分)”。
3.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2)”中“商务评分标准(40分)”更改为:“商务评分标准(37分)”。
4.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1”中编列内容:“报价:30分”更改为“报价:33分”,“商务:40分”更改为“商务:37分”。
5.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1)”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更改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3分)”。
6.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1)”“评分因素”中“报价得分(30分)”更改为:“报价得分(33分)”。
7.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号“2.2.2(1)”“评分标准”中“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更改为:“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33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3”。
8.2019年04月19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城县“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工程建设1.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中1.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第2.2.2(2)条款中评分因素“产品质量控制(12 分)”编列内容“2、2018年度湖北省县级改厕单位抽样经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一个2分,最多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更改为“2、提供2018年至今湖北省县级改厕单位抽样经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一个2分,最多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现更正为:1.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第2.2.2(2)条款中评分因素“产品质量控制(12 分)”编列内容“2、2018年度湖北省县级改厕单位抽样经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一个2分,最多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更改为“2、提供2018年至今湖北省县级改厕单位抽样经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一个2分,最多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19年05月05日09时30分延期至2019年05月14日09时00分整。
采购代理: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