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桂林市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室外给排水工程招标控制价,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给排水,招标代理: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桂林市人民医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709341.98元(其中:预算价4942710.86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5158.54元,规费17244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60163.22元,其他12278.27元),增值税519031.09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5674.74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547293.99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5158.54元,规费17244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60163.22元,其他12278.27元),增值税519031.0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人民医院(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9年3月27日
招标备案机构: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