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环卫所车辆定点保险服务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环卫,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原文P5中: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八、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调整为: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3: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八、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原文P25中:
2.磋商响应单位具有专用出险机动车辆: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购买或租赁的,每提供1辆得 2分,最高8分;承诺成交后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或租赁的,每提供1辆得1分,最高4分
注:(1)若为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车辆的行驶证、购置发票。
(2)若为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3)若承诺成交后购置或租赁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原件。
现调整为:
2.磋商响应单位具有专用出险机动车辆: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购买或租赁的,每提供1辆得 2分,最高8分;承诺成交后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或租赁的,每提供1辆得1分,最高4分
注:(1)若为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车辆的行驶证。
(2)若为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3)若承诺成交后购置或租赁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原件。
三、原文P25中:
2.整体服务形象比较(针对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等情况酌情打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各项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较好的得5-6分,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一般的得3-4分,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较差的得1-2分;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最高6分
现删除此条
四、原文P26中:
4.磋商响应单位在2016年度至今承接过的类似本项目业绩情况比较 (需提供保单或者协议等证明资料复印件)10分
响应单位2016年度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主要考察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经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
现调整为:
4.磋商响应单位在2016年度至今承接过的类似本项目业绩情况比较 (需提供保单或者协议等证明资料复印件)16分
响应单位2016年度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主要考察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经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6分
以上补充通知2与原文件及原补充通知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2为准!并对磋商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