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环境评估技术咨询定点服务商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太仓,所属行业分类:技术咨询,招标代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采购业主: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环境评估技术咨询定点服务商”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在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评估技术咨询定点服务商项目的采购文件中对评分标准做如下修改:
原评分标准中二、五
二、环评评审服务水平(最高30分) |
10分 |
1、投标单位的环评工程师(具有登记证号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员数量:最高10分 环评工程师人员数少于3人得3分,达到3人(含3人)得6分,每超过1人加1分。如无,则不得分。 |
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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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2、投标单位的具有环境保护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数量(以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为准):最高10分 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数少于3人得3分,达到3人(含3人)得6分,每超过1人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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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3、人员管理方案水平。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管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的得5分;管理方案齐全、措施有效的得3分;管理方案欠妥、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人员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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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服务工作流程。 具有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且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等规范明确的得5分;具有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但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等不规范、不明确的,得3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服务工作流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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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 他 (最高20分) |
20分 |
1、业务内部制度的完善性,各类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性,根据投标单位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图、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图、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密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打分,最高6分。 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得5-6分;一般得3-4分;欠妥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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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有效的防范、惩戒机制,防止评估专家及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利益,侵害服务对象权益。根据投标人的承诺及措施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评分,最高5分。 措施优秀得4-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或未提交不得分。 |
提供承诺书及相关措施,格式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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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以来所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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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工中从事环评评估工作4年及以上的得5分,2-3年的得3分,1年的得1分,1年以下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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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2分: 是否按顺序装订并注明目录、页码1分;是否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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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二、环评评审服务水平(最高32分) |
10分 |
1、投标单位的环评工程师(具有登记证号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员数量:最高10分 环评工程师人员数少于3人得3分,达到3人(含3人)得6分,每超过1人加1分。如无,则不得分。 |
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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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2、投标单位的具有环境保护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数量(以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为准):最高10分 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数少于3人得3分,达到3人(含3人)得6分,每超过1人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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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3、人员管理方案水平。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管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的得5-6分;管理方案齐全、措施有效的得3-4分;管理方案欠妥、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分;未提供人员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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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4、服务工作流程。 具有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且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等规范明确的得5-6分;具有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但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等不规范、不明确的,得3-4分;其余得1-2分;未提供服务工作流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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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 他 (最高18分) |
18分 |
1、业务内部制度的完善性,各类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性,根据投标单位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图、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图、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密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打分,最高6分。 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得5-6分;一般得3-4分;欠妥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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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有效的防范、惩戒机制,防止评估专家及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利益,侵害服务对象权益。根据投标人的承诺及措施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评分,最高5分。 措施优秀得4-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或未提交不得分。 |
提供承诺书及相关措施,格式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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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以来所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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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工中从事环评评估工作4年及以上的得5分,2-3年的得3分,1年的得1分,1年以下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本补充更正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 系 人:胡晓炜、梅 娟 联系电话:0512-53890552
邮 编: 215400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19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