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杭州市上城区风景旅游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0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杭州萧山机场南宋文化陈列布展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杭州-上城区,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杭州市上城区风景旅游局,招标编号:HCZB-1856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萧山机场南宋文化陈列布展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CZB-18563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12-29
五、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更正为“萧山机场南宋文化陈列布展项目布展位置面积:萧山机场南宋文化陈列布展项目的展示陈列位置,为出发层国际B航站楼与国内A航站楼的连廊区域,出发层B航站楼电梯出口区域。分别如下:
区块1:AB航站楼中间连廊位置,占地面积约700平方,展示面积横截面约为900平方,要求特装形式,充分展现南宋风格。
区块2:B航站楼扶梯位置,占地面积200平方,展示面积约100平方,展现南宋风格。机场场地全天开放,可自行查看。”
2、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增加“本项目陈列布展时间为6个月,且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质保费用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严格按照布展时间布展施工,如不能按期完工影响展览顺利开展,每超出一天,赔付甲方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更正为“应机场方面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达到甲方设计要求或无法按期完工影响展览的,须赔偿甲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原招标文件“分值的计算及打分要求”中“资信分(1-10分)”调整为“资信分(1-11分)”
5、原招标文件“分值的计算及打分要求”中“技术分第(1)点”更正为“整体展览方案符合南宋文化气质,紧抓南宋文化的特征特点,具有鲜明的主题性,主题切合政策要求。得0~15分。”
6、原招标文件“分值的计算及打分要求” 中“技术分第(5)点”更正为“设计方案是否有视觉特色和审美新意,是否能够充分体现本次展览主题的个性;得0~10分。”
7、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8、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8302757
传真:0571-88302752
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风景旅游局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7064948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54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