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20,截止日期:2019-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法律文书文印系统智能输出设备租赁项目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法律文书文印系统智能输出设备租赁项目(采购编号:SZHQ2018-G-00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采购单位确认做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服务期限修改为:合同签订后3年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101395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三、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付款73950元,开始服务后182天支付余款的20%,365天后支付余款的20%,547天后支付余款的15%,730天后支付余款15%,912天后支付15%,1095天后支付15%。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认定需提供的材料修改为:
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及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提供投标人(包括制造商)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否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且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包括制造商)2017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包括制造商)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等认定证明,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否则不作认定。
五、本项目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延期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4日10:00~10: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联 系 人:王雨
联系电话:0512-65180430
传 真:0512-65160659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