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苏州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月浜、新苑等小区楼道灯安装项目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YZX2018-WZ-T-00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的委托,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月浜、新苑等小区楼道灯安装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编号:ZYZX2018-WZ-T-003)。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2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网上报名。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此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 前附表:
6 |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 |
10 |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2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
12 |
谈判时间地点 |
时间:2018年11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现修改为:
6 |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 |
10 |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 |
12 |
谈判时间地点 |
时间:2018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原谈判文件第6页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
现修改为: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
三、原谈判文件第7页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3:00--13:30整
七、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修改为: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9:30整
七、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原谈判文件第12页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14.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4.2.3银行资信证明或2017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现修改为:
14.2.3银行资信证明或2017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不提供者属于非实质性响应);
五、原谈判文件第32页 第四章谈判采购内容的第三项: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楼道LED灯 |
套 |
2145 |
2、 |
用电均分器 |
套 |
390 |
3、 |
配管 PVC阻燃电线管 中型16 |
米 |
15015 |
4、 |
配线 BV-2.5 |
米 |
49549.5 |
5、 |
明盒 |
套 |
2145 |
6、 |
触摸开关 |
套 |
2145 |
7、 |
智能电源管理系统 |
套 |
1 |
现修改为: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楼道LED灯 |
套 |
2145 |
2、 |
用电均分器 |
套 |
390 |
3、 |
配管 PVC阻燃电线管 中型16 |
米 |
15015 |
4、 |
配线 BV-2.5 |
米 |
49549.5 |
5、 |
明盒 |
套 |
2145 |
6、 |
触摸开关 |
套 |
2145 |
六、谈判文件中关于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的所有内容均予以删除。
七、原谈判文件第35页 第四章谈判采购内容的第四项其他要求:
7、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成交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检测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单位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8、成交后,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成交成交物的生产过程等进行查看,如果发现成交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成交物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现修改为:
7、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成交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检测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单位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8、成交后,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成交成交物的生产过程等进行查看,如果发现成交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成交物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9、响应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制作在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提供属于非实质性响应。
本公告为ZYZX2018-WZ-T-003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38号 邮编:215000
联系人:朱晓燕 联系电话:0512-6528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