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绥化绥化市北林区2018年度呼兰河(含努敏河)治理工程绥化市北林区2018年度呼兰河(含努敏河)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绥化-北林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绥化市北林区2018年度呼兰河(含努敏河)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至近半年的),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算);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现场开标方式,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要求;
其它条款仍执行原编号为SLSGG2018-5-3011《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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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