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标前变更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招标编号:[350190]HW[GK]2018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350190]HW[GK]20180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7
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90]HW[GK]2018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27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对招标文件④加分项(F4×A4)予以明确
原招标文件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现招标文件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6.8 |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不变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4-19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4-19 09:30。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大道平潭行政服务中心
10、采购人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15号
项目负责人:林升
联系电话:059124231569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项目负责人:黄丽英
联系电话:电话:0591-87509888 ,传真:0591-87956826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