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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107国道及其周边道路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2018-03-16 02:10: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增城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3.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新塘镇107国道及其周边道路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增城,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03月0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新塘镇107国道及其周边道路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项目(440183-201803-343243-0008)(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公告“六、供应商资格”第5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本企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本企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0330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工 联系电话:020-3766265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376626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6房
联系人:韦小涛 联系电话:020-37662595
传真:020-37662595 邮编:510070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湛灼辉 联系电话:020-82771908
传真:020-82766490 邮编:51134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关键字:道路,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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