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06,截止日期:2018-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台州温岭市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管采购非政府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台州-温岭,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ZJZZ-WL-2018-01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管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Z-WL-2018-017
四.报名开始时间:2018-03-06
五.报名结束时间:2018-03-14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7
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03-26
八.开标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
九.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3-5
十.更正理由:
经商议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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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项目有履约、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n4、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项目有履约、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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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岭市水务集团与招标监督委员会投诉。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一.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2203室
联系人:伍定强
联系电话:13750670723
传真:0576-8601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