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邛崃,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8/01/22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 ||||||
变更内容 | 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补遗书(02)号 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云平台上上传的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本补遗书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5.2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按审计造价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 95%,预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的退还 5%质量保证金,存在细微质量问题的待整改完毕后退还 5%质量保证金,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不予退还 5%质量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现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按审计造价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 97%,预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的退还 3%质量保证金,存在细微质量问题的待整改完毕后退还 3%质量保证金,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不予退还3%质量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18年2月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3、 其余事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