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暖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项目补遗文件
所属区域: | 辽宁-营口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11.1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营口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暖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项目补遗文件,所属区域:辽宁-营口,所属行业分类:供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暖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项目补遗文件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暖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项目对原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变动,以变动后内容为准:
一、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中除原规定的内容外,投标人还应满足提供在营口市鲅鱼圈境内应有不低于5000平米以上的储煤场地,保证燃煤及时送达。
注:1、须提供内有指向煤场可识别显著标志物的清晰照片,并且必须提供照片所示储煤场场地具有合法使用证的证件原件或租用场地合同的原件。
2、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证明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供货要求:保证随时用随时送,每次送货必须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供货承诺书承诺内容自拟)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符合性证明材料中除原审查的内容不变外,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储煤场地证明进行审查,并对供货承诺书进行审查。
以上补遗内容,望各供应商周知。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秋晶 电话:0417-66816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17-6254425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关键字:供暖,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