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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
2017-07-08 02:09: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西-宜春 招标业主/代理: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7.7.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编号:中心,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C2017-025

2、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和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项目预算:本项目每年预算598万元,三年预算总计1794万元。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未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的为无效投标

8)具有国家有主管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⑦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原件或复印加盖鲜章;

⑧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714日下午5点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报名回执函加盖原色公章及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熊剑电话:13576529548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69日至2017714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财务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期满,所有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且未拖欠员工工资及其他费用,不计息全部返还或部分返还。

9、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7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2、开标时间:20177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刘颖峰  龙微娜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6766/

15、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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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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