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上海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4.21 | 截止时间: | 2017-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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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1,截止日期:2017-04-2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环保水务部污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车间区域异味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170501-5509-338-B1,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开标大厅,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4月21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污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车间区域异味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废气处理装置\紫外光氧化所需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501-5509-338-B1 2.项目内容:(重招)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污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车间区域异味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废气处理装置\紫外光氧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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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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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装置\紫外光氧化 废气 18000Nm3/h VOC去除率不低于7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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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处理装置\紫外光氧化 废气 20000Nm3/h VOC去除率不低于7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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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具有近3年化工行业三套以上(含三套)紫外光氧化废气处理装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和使用方证明。 2.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ISO9000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 本项目的投标人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废气处理装置(详见供货清单)的制造商;投标方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附承诺书)。3. 本次报价的紫外光氧化设备所使用的光源应为环保型无汞高能紫外光灯,可发出172nm紫外光,核心光氧化工艺技术应为自主技术,并提供相关证明。4. 聚酯站成套废气处理设备需采用:除湿-紫外光氧化废气处理-水喷淋/保护性活性炭吸附的工艺。 5#生物滤池成套废气处理设备需采用:碱洗-生物滤池(已有)-除湿-紫外光氧化废气处理-水喷淋/保护性活性炭吸附的工艺。5. 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4月7日 15:00至2017年4月14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开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4月25日 09:00前与王瑾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琼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本次招标项目为中石化CA电子招标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办理CA证书后,在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公告页面的流程图及招标文件附件《CA电子招标说明》。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angjin@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变更,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angjin@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 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 (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angjin@sinopec.com邮箱。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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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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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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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27668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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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wangjin@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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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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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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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63653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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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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