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关于GWCG2016-637晋江市市政道路及设施日常管理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充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晋江,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对GWCG2016-637晋江市市政道路及设施日常管理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需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办法技术评分1-1第③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小型切割机数量及配备进行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应对此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应切割机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品牌、使用年限、设备状况等)。
2、招标文件第40页,评分办法价格因素内容修改为:
3、价格因素(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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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日常巡查管理费用价格得分: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报价×30×10%(以下简称A部分价格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2 |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养区域“110”联动及社会承诺抢修、承包区域道路挖掘修复、采购人安排的其它应急抢险任务费用价格得分: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人折扣率÷最高有效投标人折扣率×30×90%(以下简称B部分价格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低于最低折扣率的,其价格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3 |
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A部分价格得分+B部分价格得分。 |
3、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技术和商务响应偏离表”调整为:
技术和商务响应偏离表
注:此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并如实填写,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在“偏离情况”上填写“无偏离”;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情况,在“偏离情况”上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表格内容请投标人根据应答需要自行增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7年3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8562959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93717 传真:0595-22208178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