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变更公告
所属区域: | 辽宁-朝阳-建平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建平县畜牧兽医局/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6.11.1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建平县畜牧兽医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朝阳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朝阳-建平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建平县畜牧兽医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变更公告
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变更公告
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平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对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受采购人委托,现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采购公告中:
“二、采购项目及数量:
采购项目: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
采购数量:
1、Thermo-常规液相色谱仪 1台
2、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3、核酸提取仪 1台
4、酶标仪 1台
5、洗板机 1台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为126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
3、投标方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方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授权书;
5、投标方代表为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6、已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和报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加注日期“与原件一致”字样)、代理商提供原厂家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公告下方附件)。”
变更为:
“二、采购项目及数量:
采购项目:建平县畜牧兽医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
采购数量:
1、常规液相色谱仪 1台
2、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3、核酸提取仪 1台
4、酶标仪 1台
5、洗板机 1台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为126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
3、投标方所投产品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方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授权书;
5、投标方所投核酸提取仪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6、投标方代表为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7、已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和报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加注日期“与原件一致”字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及加注日期“与原件一致”字样)、代理商提供原厂家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公告下方附件)。”
特此补充说明。
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朝阳市
2016年11月15日
关键字:设备,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