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宁市凤翔路3号;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检察院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勘误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南宁市凤翔路3号;,招标编号:GXZC2016-G1-2899-CGZX,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服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2899-CGZX
三、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联系人及电话: 赵秀军,0771-5506586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贾尚鑫 联系电话: 0771-531625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2日;
六、勘误日期:2016年10月24日;
七、因招标文件中保证金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现把保证金内容勘误为:A分标:2.0万元; B分标:2.2万元; C分标:0.90万元;D分标:0.28万元;E分标:2.2万元;F分标:0.90万元;G分标:0.94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