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1,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合川合川区党政机关2016-2017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补遗,所属区域:重庆-合川,所属行业分类:租赁,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2016年6月8日发布的《合川区党政机关2016-2017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公开招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联合体要求作如下解释说明: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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